国际友人探访江城地标 沉浸式体验武汉古今交融之美
国际友人探访江城地标 沉浸式体验武汉古今交融之美
国际友人探访江城地标 沉浸式体验武汉古今交融之美湖北日报讯(记者张竞恒、通讯员王越、闫豪(yánháo))5月27日,记者从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了解到,根据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》相关规定,武汉市城管(chéngguǎn)部门对一批未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(zhízé)的物业企业进行处罚(chǔfá),共涉及8家物业公司,处罚金额2000元至10,000元。
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物业服务企业(qǐyè)发现在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,应当予以(yǔyǐ)劝阻,立即向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报告,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执法工作(gōngzuò)。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《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拒不配合执法机关(zhífǎjīguān)调查取证或执法工作的,由执法机关责令改正;造成(zàochéng)严重后果的,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并建议有关部门将相关情况(qíngkuàng)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。
这(zhè)8家接受处罚的物业公司有的对违建行为未履行劝阻职责;有的劝阻无效后未将现场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;有的甚至(shènzhì)出现多次违规、拖延、拒不配合(pèihé)相关部门执法工作的情况。
此次曝光十大典型案例,旨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行业自律,切实履行违法建设控管责任,积极(jījí)配合执法部门筑牢控查违第一道(dìyīdào)防线。
武汉市城(chéng)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年(jīnnián),执法机关将进一步(jìnyíbù)加大执法力度,对整改不力、屡教不改(lǚjiàobùgǎi)的物业服务企业,依法将处罚信息抄送住更、发改等部门,采取资质降级、信用扣分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,形成有效震慑。
十大典型案例详细信息(xiángxìxìnxī):
多次违规或不配合(pèihé)执法
1.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11月(yuè)29日,汉阳区(hànyángqū)建桥街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,发现(fāxiàn)汉阳区建桥街中海寰宇天(tiān)下天钻项目顶楼存在多处违法建设,并已建成(jiànchéng)。该项目于(yú)2023年11月交付使用,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(hòu),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将(jiāng)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。在拆除过程中,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故意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,造成严重后果。2025年4月25日,执法机关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中海寰宇(huányǔ)天下天钻项目顶楼违建(画圈处)被拆除。
2.武汉彩千某物业(wùyè)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(àn)。2024年3月20日,东湖高新区九峰街道执法人员(zhífǎrényuán)巡查发现,曲水憩园小区内共3处违法建设已建成。此前(cǐqián),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,予以劝阻,劝阻无效后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,且(qiě)在拆除过程中,物业服务企业拒(jù)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。执法机关依据《条例(tiáolì)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城管查处曲水憩园小区违建(wéijiàn)。
3.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(wǔhàn)分公司(fēngōngsī)不(bù)履行控查违职责案(àn)。针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的华侨城小区(xiǎoqū)出现新增违法建设问题,执法队于2024年(nián)6月和10月分别对该企业处以2000元(yuán)和3000元的罚款(fákuǎn)。然而,该企业屡教不改,对后续新增的违建,既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。2024年11月7日,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管理区域内涉嫌(shèxián)再次新增2处违法建设。在执法机关调查过程中,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仅隐瞒违建相关情况,还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。针对上述行为,执法队员依法(yīfǎ)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并(bìng)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规定,参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(biǎo)》(下称《细化基准表》),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9900元整。
4.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5月(yuè)30日,洪山区(hóngshānqū)青菱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鄂旅投书院世家小区内新增4处违法建设。经查,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出口(jìnchūkǒu)材料运输(yùnshū)把关不严,任由材料随意进入,针对新增违建未(wèi)履行劝阻、报告职责。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(le)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同时依据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鄂旅投书院世家小(xiǎo)区内违建。
5.武汉(wǔhàn)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东西湖分公司(fēngōngsī)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3年3月23日,东西湖区(dōngxīhúqū)径(jìng)河街综合执法中心人员日常巡查中,在东西湖区径河街天赐金龙城小区A区,发现(fāxiàn)四处楼栋顶台和露台存在搭建(dājiàn)违法建设行为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,未履行违建劝阻报告职责,执法机关(zhífǎjīguān)对物业服务公司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依照《条例》及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6.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武汉市黄陂区(huángpíqū)盘龙城经济(jīngjì)开发区横达盘龙湾竹苑存在违建。经查实,该小区一处(yīchù)现场建设框架结构,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属于(shǔyú)违法抢建行为,物业服务企业未向执法机关或盘龙城管委会上报违建情况,导致新增违法建设。执法机关于2024年(nián)12月(yuè)20日对当事公司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《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决定书》,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,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。
未履行劝阻和上报(shàngbào)职责的
7.武汉市(wǔhànshì)(wǔhànshì)世某(shìmǒu)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听涛(tīngtāo)观(guān)海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5年2月(yuè)17日,市城管执法委执法人员(zhífǎrényuán)根据城运平台预警推送信息提示,对蔡甸区听涛观海龙台桃园小区进行抽查,发现有两处在建违法建设。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虽发现但未劝阻、制止及上报。执法人员现场(xiànchǎng)制作了《现场检查(勘验)笔录》等文书。2月20日,执法人员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,向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(2025)城责改字【2025】第00001号(hào),要求其限期整改。2月28日复查时,物业公司承诺及时报告并配合执法。鉴于其未履行劝阻上报职责,导致违建形成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并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。
8.武汉市世某(shìmǒu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(dǎo)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(wéi)职责案。2024年8月5日(rì),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执法人员(zhífǎrényuán)在玉龙岛花园水云居巡查时,发现1处(chù)违法(wéifǎ)建设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,但是并未劝阻,也未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及城管局等相关部门(bùmén)。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相关规定,执法机关对(duì)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。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及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。
9.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(yuè)6日,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园区管委会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(zhōng),发现远洋庄园小区内存在(cúnzài)1处违法建设。经核实,该(gāi)小区物业服务企业(qǐyè)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巡查、发现、劝阻和(hé)上报职责,执法队员依照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(zélìng)限期改正决定书(juédìngshū)》,依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》(武城管规〔2023〕1号)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。
10.华(huá)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(wéi)职责案。2024年7月3日,东湖风景区城管(chéngguǎn)执法队员巡查时,发现东湖风景区华侨城天樾二期涉嫌新增1处违建,该小区由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。执法队员依法(yīfǎ)对该企业(qǐyè)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并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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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日报讯(记者张竞恒、通讯员王越、闫豪(yánháo))5月27日,记者从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了解到,根据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》相关规定,武汉市城管(chéngguǎn)部门对一批未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职责(zhízé)的物业企业进行处罚(chǔfá),共涉及8家物业公司,处罚金额2000元至10,000元。
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物业服务企业(qǐyè)发现在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,应当予以(yǔyǐ)劝阻,立即向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报告,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执法工作(gōngzuò)。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《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拒不配合执法机关(zhífǎjīguān)调查取证或执法工作的,由执法机关责令改正;造成(zàochéng)严重后果的,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并建议有关部门将相关情况(qíngkuàng)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。
这(zhè)8家接受处罚的物业公司有的对违建行为未履行劝阻职责;有的劝阻无效后未将现场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;有的甚至(shènzhì)出现多次违规、拖延、拒不配合(pèihé)相关部门执法工作的情况。
此次曝光十大典型案例,旨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行业自律,切实履行违法建设控管责任,积极(jījí)配合执法部门筑牢控查违第一道(dìyīdào)防线。
武汉市城(chéng)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年(jīnnián),执法机关将进一步(jìnyíbù)加大执法力度,对整改不力、屡教不改(lǚjiàobùgǎi)的物业服务企业,依法将处罚信息抄送住更、发改等部门,采取资质降级、信用扣分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,形成有效震慑。
十大典型案例详细信息(xiángxìxìnxī):
多次违规或不配合(pèihé)执法
1.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武汉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11月(yuè)29日,汉阳区(hànyángqū)建桥街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,发现(fāxiàn)汉阳区建桥街中海寰宇天(tiān)下天钻项目顶楼存在多处违法建设,并已建成(jiànchéng)。该项目于(yú)2023年11月交付使用,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(hòu),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将(jiāng)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。在拆除过程中,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故意拖延、拒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,造成严重后果。2025年4月25日,执法机关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某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中海寰宇(huányǔ)天下天钻项目顶楼违建(画圈处)被拆除。
2.武汉彩千某物业(wùyè)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(àn)。2024年3月20日,东湖高新区九峰街道执法人员(zhífǎrényuán)巡查发现,曲水憩园小区内共3处违法建设已建成。此前(cǐqián),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建设后,予以劝阻,劝阻无效后未及时上报相关部门,且(qiě)在拆除过程中,物业服务企业拒(jù)不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。执法机关依据《条例(tiáolì)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对武汉彩千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城管查处曲水憩园小区违建(wéijiàn)。
3.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(wǔhàn)分公司(fēngōngsī)不(bù)履行控查违职责案(àn)。针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的华侨城小区(xiǎoqū)出现新增违法建设问题,执法队于2024年(nián)6月和10月分别对该企业处以2000元(yuán)和3000元的罚款(fákuǎn)。然而,该企业屡教不改,对后续新增的违建,既未履行劝阻职责,也未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。2024年11月7日,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管理区域内涉嫌(shèxián)再次新增2处违法建设。在执法机关调查过程中,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仅隐瞒违建相关情况,还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。针对上述行为,执法队员依法(yīfǎ)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并(bìng)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规定,参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(biǎo)》(下称《细化基准表》),对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9900元整。
4.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5月(yuè)30日,洪山区(hóngshānqū)青菱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鄂旅投书院世家小区内新增4处违法建设。经查,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进出口(jìnchūkǒu)材料运输(yùnshū)把关不严,任由材料随意进入,针对新增违建未(wèi)履行劝阻、报告职责。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(le)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同时依据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湖北文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鄂旅投书院世家小(xiǎo)区内违建。
5.武汉(wǔhàn)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yǒuxiàngōngsī)东西湖分公司(fēngōngsī)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3年3月23日,东西湖区(dōngxīhúqū)径(jìng)河街综合执法中心人员日常巡查中,在东西湖区径河街天赐金龙城小区A区,发现(fāxiàn)四处楼栋顶台和露台存在搭建(dājiàn)违法建设行为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,未履行违建劝阻报告职责,执法机关(zhífǎjīguān)对物业服务公司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依照《条例》及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。
6.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武汉市黄陂区(huángpíqū)盘龙城经济(jīngjì)开发区横达盘龙湾竹苑存在违建。经查实,该小区一处(yīchù)现场建设框架结构,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属于(shǔyú)违法抢建行为,物业服务企业未向执法机关或盘龙城管委会上报违建情况,导致新增违法建设。执法机关于2024年(nián)12月(yuè)20日对当事公司武汉某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送达《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决定书》,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,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。
未履行劝阻和上报(shàngbào)职责的
7.武汉市(wǔhànshì)(wǔhànshì)世某(shìmǒu)物业管理(wùyèguǎnlǐ)(wùyèguǎnlǐ)有限公司听涛(tīngtāo)观(guān)海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5年2月(yuè)17日,市城管执法委执法人员(zhífǎrényuán)根据城运平台预警推送信息提示,对蔡甸区听涛观海龙台桃园小区进行抽查,发现有两处在建违法建设。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虽发现但未劝阻、制止及上报。执法人员现场(xiànchǎng)制作了《现场检查(勘验)笔录》等文书。2月20日,执法人员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,向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(2025)城责改字【2025】第00001号(hào),要求其限期整改。2月28日复查时,物业公司承诺及时报告并配合执法。鉴于其未履行劝阻上报职责,导致违建形成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并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听涛观海分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。
8.武汉市世某(shìmǒu)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(dǎo)分公司不履行控查违(wéi)职责案。2024年8月5日(rì),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执法人员(zhífǎrényuán)在玉龙岛花园水云居巡查时,发现1处(chù)违法(wéifǎ)建设。经核实,该小区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,但是并未劝阻,也未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及城管局等相关部门(bùmén)。依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相关规定,执法机关对(duì)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。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及《细化基准表》规定,对武汉市世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龙岛分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。
9.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控查违职责案。2024年8月(yuè)6日,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园区管委会执法队员在巡查过程中(zhōng),发现远洋庄园小区内存在(cúnzài)1处违法建设。经核实,该(gāi)小区物业服务企业(qǐyè)武汉远洋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巡查、发现、劝阻和(hé)上报职责,执法队员依照《条例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达了《责令(zélìng)限期改正决定书(juédìngshū)》,依照《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》(武城管规〔2023〕1号)规定,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。
10.华(huá)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不履行(lǚxíng)控查违(wéi)职责案。2024年7月3日,东湖风景区城管(chéngguǎn)执法队员巡查时,发现东湖风景区华侨城天樾二期涉嫌新增1处违建,该小区由华某城物业(集团)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管理。执法队员依法(yīfǎ)对该企业(qǐyè)下达《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》,根据《条例》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,并参照《细化基准表》,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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